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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广告法网站文字及图片的作废声明
来源:   作者:任丘市长骏仿真植物厂  阅读:1289次
自新广告法实施以来,一些词语禁用于广告宣传中,近期有一些不法分子,以我司名义在各网站发布不规范信息,我司一直遵守客户至上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此我司特发出郑重声明:
积极排查各网站相关信息及图片,将不规范的图片信息及时改正或删除,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纠正。我司如有遗漏未删除的功能性用词以及不符合广告法的词语和收费字体全部作废、失效,不做为任何形式提出的赔偿理由。之前商品遗漏的词语我们会逐步排查完善修改,我司不接受且绝不妥协任何极限用词、功能性用词赔付。人无完人,希望广大消费者,如有发现用词不当之处,提醒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改正!
另,我司发布的任何产品名称用词,仅做产品名称用,不做它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产品成份以商家表述为准!
我司发布的企业证书和荣誉证书如有过期未能及时更新删除,再此声明作废。
发布时间:2011-01-18【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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